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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提出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重点产品结构调整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审核重点工业企业发展规划;指导工业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资方向;执行国家、省项目核准、备案办法并指导实施;组织审查有关发行债券的资金投向并进行监督;指导工业企业利用外资(包括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提出工业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进行监督;提出工业企业利用国外贷款的投向;组织工业企业开展境内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优惠政策,提出鼓励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技改项目,省、市重点技改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工业企业技改项目招标备案、监管;组织编制工业企业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市筹技改资金的管理;负责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项目的确认工作;按国家规定的项目审批权限,负责工业企业内外资技改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及审核上报;研究提出工业领域技术创新、产业技术进步、新技术扩散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推动产学研联合及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负责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负责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技术创新、产业技术进步的项目计划,推动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负责组织重大技术装备和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开发;负责有关企业信息化工作;指导技术创新体系和运行机制的建设;负责管理技术创新基金;负责工业园区的规划、发展、协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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