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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节能办
市节能办[2010]9号
关于2010年晋中市“节能宣传周”
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市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科技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局、商务局、国资委、环保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工会、团市委,市直有关单位:
2010年是“十一五”节能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市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决战之年。为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动员全社会力量打好节能攻坚战,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大节能宣传力度,按照山西省节约能源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2010年山西省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晋节能字〔2010〕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定于今年6月12日至18日,由市节能降耗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联合举办2010年晋中市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活动由市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科技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局、商务局、国资委、环保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工会、团市委等部门联合举办,并请晋中日报社、晋中电视台、晋中广播电台等新闻单位参加。
二、今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攻坚、全民行动”。
三、我市作为一个资源型地市,长期以来形成了高耗能、高污染、超重型的产业结构,能源消耗强度大、资源利用效率低、环境承载能力弱,制约了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近年来,为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我市制定了一系列促进节能的政策措施,在全市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形势严峻,需要采取更强更有力的措施,打好节能攻坚战。
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保持经济平衡发展中坚持节能减排不动摇,把节能减排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调整结构的重要抓手,作为扩大国内需求、培育新的增长点的重要方面。节能宣传周期间,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军营等要把倡导节能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作为重点,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及网络、手机等信息平台,广泛宣传节能资源、提高能效的重要性,形成更加浓厚的节能社会氛围。
四、节能宣传周期间,市直各部门组织开展能源短缺体验活动。届时,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实施,形成政府机关带头,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在今年的宣传周期间,市节能降耗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决定将6月12日定为“绿色出行日”,倡导全体干部职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6月17日定为“能源紧缺体验日”,停车、停电梯一天。市政府和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参加能源紧缺体验活动。
五、具体活动安排
1、6月12日,市政府分管领导发表讲话,启动全市“节能宣传周”活动。机关、学校、商场、企业、社区、农村和军营在单位门口悬挂节能宣传横幅。各市直部门及其系统(系统由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根据各自的特点,自拟节能宣传标语进行悬挂,时间至少为一周。市政府机关开展“绿色出行日”活动。市节能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在迎宾广场联合进行节能宣传。宣传内容有:节能版面展览(节能办统一印制)、印发节能资料(各单位自行印发),现场进行节能信息、技术咨询。上午8:30开始,时间半天。
2、6月13日至16日,开展产品能源消耗专项监察审计。市节能监察机构将对重点用能单位2009年度和2010年上半年主要产品能源消耗情况进行专项能源监察审计,进一步掌握企业的产品能源消费水平以及存在问题,促使企业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通过加快先进节能工艺和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加强节能管理,提高产品能源效率水平,缩小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差距。
3、6月17日,市政府机关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停车、停电梯一天。
4、6月18日,推广《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新型干法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推广实施方案》(晋经信节能字[2010]248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企业炼焦调湿等4项技术推广实施方案》(晋经信节能字[2010]251号)。
“节能宣传周”期间,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集中报道一批节能降耗典型企业。
六、任务分解
“节能宣传周”活动由市节能降耗工作领导组主办,领导组办公室承办,市直相关部门参与。其分解任务是:
市教育局要动员各类学校开展“校园低碳行动”,让每一个学生都参与到行动中来,养成节约资源的良好习惯。
市科技局要采用发放宣传手册、设立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开展节能宣传,推广先进的节能、低碳新技术。
市环保局要选择典型案例向社会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市住建局要借上海世博会之机,大力提倡绿色建筑,宣传北方采暖地区集中供热计量收费改革成效等。
市交通局要鼓励交通运输企业发展节能生产方式,开展低碳交通行动,大力推广交通节能示范技术。
市农业局要继续深入开展节能减排活动,大力宣传和推广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技术与产品,宣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
市商务局要大力倡导在饭店、宾馆、旅游区尽量少用一次性用品,提倡商业流通企业采取节电措施,使用节能产品。
市国资委要组织国有大中型企业开展企业节能行动,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在生产环节进一步降低能耗、提高能效,调动相关行业协会积极配合开展节能宣传。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开展创建节水型单位、使用环保再生纸、抵制商品过度包装等专项活动,充分发挥政府机关的带头作用。
团市委要积极开展青少年节能行动,引导广大青少年增强资源节约意识,在全国建立一批青年节能志愿者队伍。
市总工会要继续深入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进一步发挥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的作用。
市经信委要组织工业企业开展节能增效宣传活动,鼓励小发明、小创造,创新企业节能管理,动员职工积极参与企业节能减排。
市发改委要以节油节电和全民节能为主,开展“低碳家庭、时尚生活”主题活动,重点推进以节能教育、知识、行动、风尚“四进家活动”为主要内容的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倡导节约型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
市国土局负责土地集约利用宣传。
市园林局要保证节能宣传周期间工人俱乐部广场使用和清理工作。
市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推广部门重点宣传强度高、重量轻、隔音、隔热、保温、节能的新型建材,取缔和淘汰粘土砖。
市统计局要公告2009年度全市和各县(区、市)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电耗等指标。宣传与节能统计相关的知识。
供电分公司负责电力系统节能宣传。重点是发、供电环节如何降低厂用电率和线损,提高电力企业输出效率和电力需求侧用电设备能效等。
市财政局要积极筹资,安排专项经费支持节能宣传,为节能降耗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市节能监察支队、节能技术服务中心以及中介组织要发挥自身作用,积极配合开展宣传活动。
新闻媒体要积极做好“节能宣传周”宣传报道。晋中日报要开辟专栏刊载节能降耗典型企业报道,电视台要在黄金时段播报节能宣传周进展情况。
七、保障措施
1、进一步提高对节能工作的认识
节能降耗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一项基本国策,是政府部门义不容辞抓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也是全社会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因此,在“节能宣传周”期间,全社会都要积极参与,尤其是政府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出发,充分认识开展节能工作的重要性。
2、加强对“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领导
市直相关部门,加强对这次宣传周活动的领导,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要按照国家、省关于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发挥自身优势,突出重点,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认真做好节能宣传周的各项工作。本次活动要确定专人负责,印制宣传资料,活动结束后,市政府将对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表扬奖励先进,并对今后的活动提出意见。
节能是一项惠及全民的事业,也是一项需要全民参与的事业。只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十一五”节能降耗减排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八、要求
1、参展时间及地点:6月12日上午8:30-12:00,迎宾路工人俱乐部南广场。6月12日下午-6月18日下午,市政府院内展览,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指定地点,统一由晋中朋辉印务有限公司组织摆放。
3、广场发放的节能宣传资料由各部门负责印刷、发放。
4、广场单位门旗、桌凳由各单位负责按规定摆放。
联 系 人:刘红梅 陈俊
联系电话:2638498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
抄报:市政府、张璞市长、畅志仁副市长
抄送:吴裕华副秘书长、陈定堂主任、游克林副主任、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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