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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节能办[2010]12号
关于各县(区、市)2009年及“十一五”
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通报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根据有关规定,晋中市节能办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全市11个县(区、市)2009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市统计局对各县(区、市)2009年度万元GDP综合能耗指标进行了核实公告。现将全市及各县(区、市)2009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全市2009年万元GDP能耗降低7.14%,超额完成目标任务1.54个百分点。在全市11个县(区、市)中:榆次区、昔阳县、介休市、太谷县、榆社县、和顺县、平遥县、灵石县、寿阳县、祁县10个县(区、市)均完成当年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左权县未完成2009年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
“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进度80%以上的有8个县:和顺县129.5%、祁县92.1%、昔阳县90.5%、平遥县89.9%、寿阳县87.2%、灵石县86.4%、左权县81.4%、太谷县80.7%;完成进度80%以下的县(区、市)有3个:介休市72%、榆社县68.9%、榆次区60.1%。
二〇一〇年七月九日
抄报: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张璞市长、畅志仁副市长
抄送:陈定堂主任、游克林副主任、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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