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组文件
市节能字[2010]2号
关于下达2010年各县(区、市)节能
降耗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十一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紧紧围绕我市“十一五”期间节能总体目标,把节能降耗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环节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努力克服结构性能耗高和历史欠帐较多的困难,采取综合性推进措施,全市单位GDP综合能耗连续四年下降,累计降幅已达21.7%,节能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要全面完成全市“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按照山西省节约能源工作领导组《关于下达2010年各市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的通知》(晋节能字[2010]2号),下达我市2010年万元GDP综合能耗降幅目标为4.6%。为了确保2010年及“十一五”期间全市节能目标的实现,结合各县(区、市)“十一五”前四年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情况,经研究,现下达2010年各县(区、市)万元GDP能耗降低目标任务。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十一五”总体节能目标的决定之年。请各县(区、市)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果断采取强有力综合性推进措施,组织实施节能攻坚工程,确保2010年和“十一五”本县(区、市)节能目标的实现。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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