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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根据市委《关于扎实做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工作的通知》(市学组办发〔2009〕2号)和市委《第十指导组学习调研阶段检查安排》,结合机关实际,现就学习培训环节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环节各项工作总体上按照机关《实施方案》规定的方法步骤进行。广大党员干部要在严格按要求做好各项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工作和实际,创新活动载体和方式方法,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努力达到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解放思想的目标要求。
二、工作要求
1、主要方式及时间:⑴各党支部在4月24日前组织一次集中讨论;⑵党组在4月24日前组织一次集中讨论;⑶机关在4月28日组织一次集中研讨交流。
2具体要求:
⑴明确讨论重点。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学习实践活动主题,紧密联系当前经济形势、本单位工作实际以及党员干部思想实际,组织开展好“继续解放思想,加快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
⑵丰富讨论形式。按照“加快科学发展、推动跨越赶超”主题,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思想实际,采取解放思想大家谈、组织解放思想征文、撰写心得体会(每人一篇)等形式,进行大讨论,结合本单位实际,形成赶超发展的共识,明确赶超发展的思路。讨论活动一县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研讨为主要形式。要配合市委有关职能部门举办的研讨交流。
⑶形成讨论成果。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围绕学习实践活动主题,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形成解放思想讨论的具体成果,主要内容是:①找准本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能力素质、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那些主要问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具体表现及原因;②围绕学习实践活动主题,应重点把握哪些要求;③围绕学习实践活动主题,应当明确推出哪些新目标新思路新举措。各党支部在讨论结束的次日,将讨论形成的具体成果书面报机关领导组办公室。
学习调研阶段结束时,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命题,组织广大党员进行一次科学发展观知识测试。各支部要对学习调研阶段工作进行深入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于4月28日前报机关领导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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