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纠风办、政府法制办、治乱减负办、市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发展环境,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各项举措,切实规范各职能部门行政执法行为,市纠风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治乱减负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涉企、涉车行政处罚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组织方式
12月8日至12月19日为集中检查阶段,由市、县两级纠风办牵头、政府法制办、治乱减负办统一组织财政、物价、审计等成员单位,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各自区域内有关部门2011年1月至2011年11月30日期间,涉企、涉车行政处罚情况开展专项检查,12月20日至12月30日,市级检查组对各县(区、市)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二、检查对象和主要内容
集中检查对象为公安(含交警、消防)、交运(含运管)、住建、规划、商务、工商、质监、文化、体育、人劳、药监、卫生防疫、国土、煤管、安监、税务(含国地税)、水利、环保、旅游等涉企、涉车行政执法部门。
检查主要内容为:各职能部门2011年1月至2011年11月30日向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机动车实施行政处罚中,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程序、处罚依据、证据取得、证据使用、案卷建立和存档等是否严格执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是否准确,行政处罚是否依法、公平、公正,被处罚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应有保护,在实施行政处罚中是否存在滥用职权、收受贿赂、打击报复举报人、以收代罚、 以罚代收等违规、违纪问题。
各检查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接受群众举报、调阅案卷、查阅帐目及票据、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进行,确保此次检查取得实效。
市级检查组分组情况:
第一组
组 长:王 鹏(市政府法制办科长)
成 员:张保全(市物价局副调研员)
李会珍(市审计局科长)
彭慧骏(市法制办副科长)
检查部门:公安(含交警、消防)、商务、卫生防疫、
旅游、水利、人劳、药监、税务(含国地税)
抽查县(市、区):左权、和顺、昔阳、榆社、榆次、寿阳
第二组
组 长:王广生(市治乱减负办副主任)
成 员:赵俊鹏(市财政局科长)
张建平(市治乱减负办科长)
检查部门:工商、质监、文化、体育、国土、煤管
安监、环保、交运(含运管)、住建、规划
抽查县(市、区):灵石、介休、平遥、祁县、开发区、太谷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区、市)纠风办、治乱减负办、法制办、市级有关单位要高度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检查对于我市创优发展环境,推动依法治市、依法行政、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各检查组要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组织业务骨干,严肃、依法、依纪查处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各涉企、涉车部门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确保此次检查顺利进行。
2、检查组要严肃工作纪律,对检查中发现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问题要及时取证后交相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
3、各县(区、市)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于12月30日前结束检查并书面向市纠风办、市治乱减负办、市法制办报告检查及问题处理情况。市级检查组到各部门检查及抽查县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