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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涉企、涉车行政处罚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晋中经信委 日期:2011年12月06日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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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市)纠风办、政府法制办、治乱减负办、市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发展环境,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各项举措,切实规范各职能部门行政执法行为,市纠风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治乱减负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涉企、涉车行政处罚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组织方式

128日至1219日为集中检查阶段,由市、县两级纠风办牵头、政府法制办、治乱减负办统一组织财政、物价、审计等成员单位,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各自区域内有关部门20111月至20111130日期间,涉企、涉车行政处罚情况开展专项检查,1220日至1230日,市级检查组对各县(区、市)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二、检查对象和主要内容

集中检查对象为公安(含交警、消防)、交运(含运管)、住建、规划、商务、工商、质监、文化、体育、人劳、药监、卫生防疫、国土、煤管、安监、税务(含国地税)、水利、环保、旅游等涉企、涉车行政执法部门。

检查主要内容为:各职能部门20111月至20111130日向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机动车实施行政处罚中,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程序、处罚依据、证据取得、证据使用、案卷建立和存档等是否严格执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是否准确,行政处罚是否依法、公平、公正,被处罚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应有保护,在实施行政处罚中是否存在滥用职权、收受贿赂、打击报复举报人、以收代罚、 以罚代收等违规、违纪问题。

各检查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接受群众举报、调阅案卷、查阅帐目及票据、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进行,确保此次检查取得实效。

市级检查组分组情况:

第一组 

长:王  鹏(市政府法制办科长)

员:张保全(市物价局副调研员)

李会珍(市审计局科长)

彭慧骏(市法制办副科长)

检查部门:公安(含交警、消防)、商务、卫生防疫、

旅游、水利、人劳、药监、税务(含国地税)

抽查县(市、区):左权、和顺、昔阳、榆社、榆次、寿阳

第二组

长:王广生(市治乱减负办副主任)

员:赵俊鹏(市财政局科长)

张建平(市治乱减负办科长)

检查部门:工商、质监、文化、体育、国土、煤管

安监、环保、交运(含运管)、住建、规划

抽查县(市、区):灵石、介休、平遥、祁县、开发区、太谷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区、市)纠风办、治乱减负办、法制办、市级有关单位要高度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检查对于我市创优发展环境,推动依法治市、依法行政、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各检查组要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组织业务骨干,严肃、依法、依纪查处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各涉企、涉车部门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确保此次检查顺利进行。

2、检查组要严肃工作纪律,对检查中发现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问题要及时取证后交相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

         3、各县(区、市)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于1230日前结束检查并书面向市纠风办、市治乱减负办、市法制办报告检查及问题处理情况。市级检查组到各部门检查及抽查县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一一年十二月五